Monday, October 25, 2004

政治與學術之間

信報
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三日 

現代政治學對「政治」的定義有上百個,但在香港流行的定義郤似乎只有一個,那就是「政治是妥協的藝術」。

德國大社會學家韋伯曾經在「政治作為一種志業」一文中,給政治家的處境,作過這樣的描述。他說:「誰要探索如何使自己的靈魂解脫,他人的靈魂得救,他不會在政治這條道上探索,因為政治有全然不同的任務-只能用暴力來解決的任務。」正因為韋伯認為政治活動最根本本質是用暴力來解決的問題,他陷入了一個難解的困惑,那就是政治和倫理的兩難。而身陷這種兩難境地的韋伯,提出了「信念倫理」和「責任倫理」這個二分法,以便疏解政治家的矛盾。

他認為信念倫理是一股一往無前的勇氣所驅使的道德感,但政治家不能單憑信念,而只能腳踏實地地衡量一切行動所帶來的各種後果,於是他所能秉持的,只能是「責任倫理」。也即是說,既要有「熱情」,也要有「責任感」和「判斷力」。「熱情是獻身於一項事業,不成功,便成仁」,「責任就是在將政治當作一項志業時,重要的行動指南」,「判斷力就是沉靜地面對現實的能力,也就是對事對人的距離」。

「責任倫理」之說,可說是韋伯思想的精華,韋伯對狂熱信念以及那些單憑狂熱信念而投身政治之徒的貶抑,更是日後不少人大肆攻擊「政治極端主義」的口實。然而,「責任倫理」是否就等於妥協的藝術」呢?

在「政治作為一種志業」一文的另一些地方,我們看到了以下的論斷:「如果說行動應當有精神支柱的話,那麼「為某項事業服務」這樣的思想是絲毫少不得的。政治家為之追求權力、運用權力的事業該是什麼樣子,這是信仰問題。他可以為民族或為人類……為進步……為理念……或為日常生活的具體目標-不管是什麼,總要有一種信念。」「何處是政治得以棲身的道義場所?當然,最終必須在互相衝突的深刻的世界觀中進行選擇。」

韋伯強調了信念對政治的重要,最後更強調是選擇,說明了政治和政治家的深刻困惑,是來源自信念和現實的矛盾,以及信念和信念之間的矛盾。不幸的是,往後的政治和政治學,郤往往偏重了第一種矛盾,完全忘記了第二種矛盾。及至今日,我們的政治人物、政治學人物,瑯瑯上口的,竟然只是「政治等於妥協」。

如果說現實不可以避免的要剪裁信念,令信念符合現實,這還有一個道理,至少信念的持有者,仍然可以堅持信念,仍然得到敬重。但更不幸的是,當今之世,「現實」反已成了另一柄尚方寶劍,不但要令諸信念按它的樣子來剪裁,「現實」更成了最終和最高的審判者。政治家的標準,竟有人認為是要按能否認識「現實」來定奪,而政治家所做的,就僅僅是按「現實」有「技巧」、有「藝術」的行事。

政治變成了如何「認識」「現實」,而認識「現實」,和「現實」打交道又需要「技巧」,於是乎,政治家的任務端在於有沒有這種「認識現實的技巧」,甚至如一些人所云,在乎有沒有這種「資格」。政治等於政治「智慧」,等於「溝通技巧。中國人老愛談比較人的政治「眼光」和政治「遠見」。在文化大革命期間,它就是判斷誰站在了進步-人民這一邊(也就是擁護中共現政權的路線),還是站在反動派那一邊的標準。政治的問題,變成了「認識論」的問題。

知識分子角色突出

政治是「體會」、「學習」、「認識」的事情,四人幫時期是體會毛主席的遠大革命眼光,今日變成認識「國情」,認識百分之七耕地養活百分之二十世界人口的「不簡單的現實」,「認識」一國兩制的奧妙,「學習」基本法。政治對於中國人來說,是「曉不曉得」的事,絻不可能是你相信什麼,抱什麼信念的事。由於政治已變成學習和認識,知識分子的角色就更為突出,知識分子作為聖旨和神諭的先知,站在講台上,就成了領袖的化身。學術的問題,再已不是如何幫助人面對在相衝突的諸般價值作出抉擇的問題,而僅僅是指出「現實」、「揣摩現實後的報告」,因為知識分子忙爻去做的,是要當個時代的「先知」。

在學術和學者職責的問題,韋伯在另一篇「學術作為一種志業」的文章中,恰恰又指出了學術為政治所吸納和駕馭後的困境,這種困境可以是學者過分地熱衷參與政治,「利用學生為了前程只得去聽課,沒有批判反對自己的人生在場的局面……用個人的政治觀點來塑造學生」,也可以是一個在當今巳脫魅(disenchanted)的科技主宰世界下,青年學生想「在教授身上尋找不同於站在他們面前的這個人的東西-他們要的是一位領袖,而不是一位教師」這趨向所造。可是在我們中間,學人的角色往往是一種更壞的情況,因為我們的學者不但不是去灌輸自己的政治價值觀,而是在討論政治的時候,力圖排拆價值、迴避選擇,倒是去依仗「現實」,狐假虎威。

韋伯對於中國的教師的看法是,「他首要任務就是,教他的學生承認不愉快的事實,也即是不符合自己的立場觀點」。因為只有這樣,他才可以迫使人「說明自己所作所為的最終極意義」,而釐清這種由相衝突的諸種終極意義所帶來的,便是了解到人「作出抉擇的必要性」。今日的學者,特別是那些關心政治的學者,所欠的可能是讓人面對不愉快事實的勇氣,和作出抉擇的必要。韋伯云:「事實上任何行動,特別是政治行動都有悲劇的成分。」我們要的是「認識現實」的歡悅,還是在悲劇前面作抉擇的勇氣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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